93及94年 南化水庫爆管事件

事件陳述

「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計畫」於89年10月31日奉行政院核定,自90年1月至92年12月底實施,將南化水庫原水引導進入坪頂淨水廠處理,以供應大高雄地區民生用水。然而,本計畫第三管段中鋼襯預力混凝土管於93年5月10日23時22分許發生破裂事件,裂管地點位於南縣南化鄉東和村境內之台三線387.6 km處。


災情處置

一、93年5月10日23時22分爆管事件,由現場損毀狀況研判,直線型裂開應為瞬間爆開所致。碎片顯示在母頭端鋼線至少四線並纏,且有明顯鏽蝕痕跡,顯示保護層噴凝土厚度不足。
二、94年7月18日爆管事件,南水局在第一時間即發現爆管處,爆管處至上游南寮橋間零星鋼線及混凝土碎片,隨大量水流由爆管處沿路面之西側田青園及東側荒地順坡流入南寮橋下溪溝。


衍生行為

一、鑑定團隊為瞭解爆管(93年5月10日爆管)當日運轉操作方式與步驟,特別於6月7日5人兵分兩路,利用無水狀況進行模擬爆管之運轉操作程序。
二、水利署於5月24日旋即邀請鑑定團隊至現場勘查,為求保持證據的完整性因此立即拍照存証,並由殘留材料取樣送驗。
三、94年8月16日(7月18日第二管段爆管)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至大樹管理中心,要求管理中心將各管沿3點鐘方向將保護層打除約20cm的寬度,檢視鏽蝕情形。


重要經驗

一、對此高風險及高危險性之重要管線,需要高素質、低流動的操作人員。即使委外代操作,管理機關仍應加強對操作作業之監督。
二、面對脆弱的系統,目前操作內門監控站多噴孔套筒閥時,會產生壓力波動之情況,應予改善。
三、本系統埋設於高交通流量之公路,並穿越人口密集地區,為確保長期正常及安全的營運,以維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建議依照「水利建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之規定加強辦理。
四、自來水協會應增加鋼襯管之抽驗頻率,並酌量提升相關設計安全係數以確保安全。製造商應研發在埋管後測試鋼線應力的方法,必要時應修改設計製造規範。


重要事件過程

時間(年/月日/時分)概述
93/0510/2322南水局人員發現苦苓橋往北約100公尺處(台三線387.5km)第三管段裂管事件。
93/0511/0000~93/0519/2400自來水公司及南水局人員進行緊急應變、搶修。
93/0520/0800~93/0520/1700由水利署召開主持會議,組成專案工作小組,委託台灣省水利技師公會辦理包括破壞原因分析與鑑定、設計、施工、管材之檢討及操作運轉、紀錄分析等。
93/0520/0800~93/0520/1700由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成立之鑑定團隊至裂管處,進行現場勘察、拍照存証與遭破壞材料(預力鋼線)攜回檢存
93/0524/0800~93/0524/1700於南水局大樹監控站由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引言協調南水局、水公司權責提供事件發生前後紀錄及各項設計、製造、安裝資料送該會檢討鑑定,並帶領技師團隊配合各相關單位至事件現場勘察,拍照存證與遭破壞材料攜回送驗。
93/0607/0800~93/0607/1700鑑定團隊第二次現勘中共分大樹、內門及裂管處3組,分別於大樹及內門監控站做現地閥門操控實驗,及裂管處現地開挖取樣做土壤試驗。
94/0718/1822位於台南縣南化鄉台三線381.5 km處北上車道處之南化水庫與高屏溪攔河堰聯通管路發生第2管段爆管事件。
94/0718/2100~94/0719/2400中華民國水利技師公會成立之鑑定團隊接獲水利署電話告知,至現場瞭解爆管狀況。
94/0719/1130~94/0815/1700鑑定團隊第一次現勘作業。
94/0814/0800~94/0815/1700水利署邀請鑑定團隊協助現場開挖檢查。
94/0815/0930~94/0816/1700鑑定團隊第二次現勘作業。
94/0826/1400~94/0826/1730鑑定團隊第三次現勘作業。
94/0907/1400~94/0907/1730鑑定團隊第四次現勘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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