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旱災

基本資訊

應變期間:106年02月07日至106年06月03日
主要災區:全台皆受影響
關鍵字:旱災、節水、跨區供水、農業用水管制、人工增雨


事件陳述

106年初臺灣地區冬季降雨量偏少,依氣象局統計平地13個觀測站平均降雨量為自1947年有觀測紀錄以來第二少雨紀錄,臺灣中北部水庫蓄水量快速下降至4~6成,尤其南部水庫月累積降雨量更低於5毫米以下,水情明顯趨緊,旱象於106年2月份陸續發生。所幸4月中旬起連續幾波鋒面帶來顯著降雨,中部以北水庫蓄水率回升至7~9成,南部水庫蓄水率亦回升至3~5成,水情漸趨好轉;5月份數波鋒面持續帶來降雨, 6月初受梅雨滯留鋒面及西南氣流影響,全省均帶來豐沛降雨,水情始獲得明顯紓解。


應變事件歷程表

時間組織開設情形
106年2月03日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成立
106年2月07日經濟部水利署中、南區水資源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成立
106年2月07日經濟部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成立
106年2月24日經濟部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成立
106年5月15日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撒除
106年5月31日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撒除
106年6月05日經濟部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撒除
106年6月12日經濟部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撤除
106年6月13日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撤除

本頁為第 1 項至第 9 項,共有 9 項

時間限水措施執行情形
106年 2月 3日新北市板新地區及桃園市轉為水情稍緊之綠燈
106年 2月13日新竹及高雄地區轉為水情稍緊之綠燈
106年 2月23日苗栗、臺中、嘉義及臺南地區轉為水情稍緊之綠燈
106年 3月 1日新北市板新、林口、桃園、新竹地區轉換為黃燈,實施第一階段夜間減壓限水。
106年 3月20日高雄地區轉換為黃燈,實施第一階段夜間減壓限水。
106年 4月 5日嘉義及臺南地區轉換為黃燈,實施第一階段夜間減壓限水。
106年 4月28日新北市(板新、林口)、桃園及新竹地區由黃燈轉為水情稍緊的綠燈,苗栗及臺中地區由綠燈轉為水情正常的藍燈
106年 5月 5日新竹地區由水情稍緊綠燈為水情正常的藍燈
106年 5月31日新北市(板新、林口)、桃園由水情稍緊綠燈轉為水情正常的藍燈
106年 6月 2日嘉義及高雄地區由一階限水黃燈直接轉為水情正常的藍燈,臺南地區則由一階限水黃燈轉為水情稍緊綠燈
106年 6月 3日臺南地區由水情稍緊綠燈轉為水情正常的藍燈

本頁為第 1 項至第 11 項,共有 11 項


水情分析

依氣象局分析資料,在105年11月後,臺灣進入到自1947年以來降雨第二少之冬天,105年12月至106年2月期間西半部平地降雨大多不到氣候值二成,讓原本即為旱季的西半部地區,水資源調度更加困難。在105年12月內,新竹、臺中、梧棲、嘉義、臺南與高雄等六個平地氣象站之全月觀測降雨在10毫米以下;106年1月內,臺中、梧棲、嘉義、臺南與高雄等六個平地氣象站之全月觀測降雨在10毫米以下;106年2月內,嘉義、臺南與高雄等六個平地氣象站之全月觀測降雨在10毫米以下;其中,高雄在106年1月至2月間皆無降雨,臺南則在106年1月期間無降雨。


應變作為

抗旱會議:本署於105年底對水資源調度積極追蹤與守視,並依各區域需求召開會議以協調水資源調度作業。

時間相關會議
105年11月 3日北水局「枯水期前抗旱整備」會議
105年11月24日水利署106年「臺灣地區供水情勢檢討」第1次會議
105年11月29日北水局106年上半年北部東部及離島馬祖供水會議
105年12月21日中水局106年「台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第1次會議
105年12月26日南水局105年「南部標的供水情勢評估」第5次會議
105年12月29日水利署106年「臺灣地區供水情勢檢討」第2次會議
106年 1月13日北水局106年「北區水資源供需協調」第1次會議
106年 1月16日南水局106年「南部標的供水情勢評估」第1次會議
106年 1月19日中水局106年「台中地區水源調配小組」第2次會議
106年 2月 3日北水局106年「北區水資源供需協調」第1次會議
106年 2月 7日水利署106年「臺灣地區供水情勢檢討」第3次會議
106年 2月10日中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1次工作會議
106年 2月14日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1次工作會議
106年 2月17日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1次工作會議
106年 2月18日中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工作會議
106年 2月21日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1次工作會議
106年 2月23日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 1日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 2日中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3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 7日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 9日經濟部「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1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10日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3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14日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3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17日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4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17日中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4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21日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3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22日經濟部「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工作會議
106年 3月31日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5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 5日中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5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 5日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4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 6日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4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17日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5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20日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6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21日中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6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26日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5次工作會議
106年 4月28日經濟部「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3次工作會議
106年 5月 9日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7次工作會議
106年 5月 9日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6次工作會議
106年 5月23日南水局「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7次工作會議
106年 5月24日水利署「旱災緊急應變小組」第6次工作會議

本頁為第 1 項至第 40 項,共有 40 項


重要經驗

此次枯旱事件雖逢1947年來降雨第二少之冬天,然在各級政府積極進行水資源調配作業以及全國民眾大力配合下,全臺各地均未採取農業用水公告停灌及民生用水二階以上限水措施,整體抗旱過程對民眾用水影響十分輕微,順利度過此次枯旱事件。 然臺灣之水資源調度作業依舊嚴峻,臺灣之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尤其西半部之旱澇期明顯,能有效使用之水資源有限,且因科技能力有極限,長期降雨之預測能力依然不足以提供實際作業需求。乾旱對臺灣的威脅依舊存在,為能順利因應乾旱威脅,本署未來仍需持續進行水資源管理規劃,欲推動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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